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与 2022 年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暂缓实施)相比,《征求意见稿》删除了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 5 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这一规定。
这一调整让一家股份制银行华东地区分行的柜台员工陈娟略感轻松。
“尽管《管理办法》暂缓实施,但过去三年,为提升反洗钱工作效能,银行内部仍要求我们在用户一次性存取大额资金(如数十万元)时,按反洗钱工作规范询问资金来源或用途。” 陈娟向记者透露,这种做法常引发用户反感,不少人质疑银行侵犯其个人隐私。
不过陈娟也强调,《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柜台反洗钱工作标准的降低。
“本周起,我们内部启动了新一轮专项培训,核心内容是学习高风险场景识别与反洗钱尽职调查强化措施。” 她补充道。
《征求意见稿》新增多项针对性反洗钱强化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高危场景禁止简化。当怀疑客户或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高风险情形时,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的尽职调查措施。
二是紧盯特定敏感人群。若客户或其受益所有人为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且存在较高风险情形,金融机构须落实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是严控高风险地域关联。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国际反洗钱组织及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强化监控国家或地区名单。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及交易,需结合业务关系和交易风险状况,实施强化尽职调查及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过去一个多月,我们多次组织跨境业务部门员工开展专题培训,使其全面掌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最新发布的高风险国家地区、应加强监控的国家地区名单,熟练运用跨境金融业务合作中的洗钱风险精准识别方法与风险管理举措。” 一家城商行华东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认为,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将实现动态平衡 —— 在兼顾个人隐私保护与正常金融活动资金使用便利的同时,全面提升各类金融活动的反洗钱管理效能。
该负责人指出,今年反洗钱国际组织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对中国开展新一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在此背景下,《征求意见稿》经充分吸纳市场意见完善后顺利实施,将有效补齐中国反洗钱工作的既往短板,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专业化水准。
兼顾个人隐私保护
2022 年初,三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曾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 5 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时,需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陈娟坦言,这项政策一度使其工作压力显著上升。
“当时遇到用户一次性提取超过 5 万元现金时,我都会询问资金用途。” 陈娟回忆,用户的回复往往带有不耐烦:“买房买车,不行吗?”
为缓和氛围,她曾尝试迂回沟通,先提醒用户防范电信诈骗,再委婉询问资金具体用途,但收效甚微,不少用户直接反驳:“个人资金用途为何要向银行报备?”
“当用户一次性存入超过 5 万元资金,被问及来源时,通常称这笔钱是从其他银行取出的。” 陈娟坦言,即便对这类说法存疑,也只能按用户表述进行资金用途或来源的登记。
在她看来,实际操作中,银行对多数用户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的资金用途或来源登记,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掌握真实的资金去向或来源。
因上述规定引发社会争议,三部门于 2022 年 3 月发布公告,称因技术原因暂缓实施《管理办法》,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但为提升反洗钱工作成效,陈娟所在的股份制银行分行仍要求柜台人员,在用户一次性存取大额现金时,尽可能了解资金来源或用途。
“这类柜台业务发生概率不高,但绝大多数用户对银行询问大额资金来源及用途十分抵触,认为侵犯个人隐私,甚至有人当场言辞过激:‘我取款就是想买房买车,信不信由你。’” 陈娟直言,更有部分用户因此提出销户,将存款转至其他银行。
记者多方调研发现,如何在强化反洗钱监管的同时,保护单位和个人正常金融活动的隐私信息,已成为近年来相关部门优化反洗钱监管规则的核心方向。
2025 年初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版(下称 “新《反洗钱法》”)确立了客户尽职调查的 “风险为本” 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交易活动性质及风险状况,采取适配的尽职调查措施,避免 “一刀切” 或 “风险与措施明显不匹配” 的情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在新《反洗钱法》修订过程中,立法机构持续加大对单位和个人正常货币流转、金融服务的保护力度,尤其在二审稿到三审稿阶段,新增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条款,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精准适配。
陈娟告诉记者,本周起,其所在银行开始落实《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不再强制要求柜台人员询问用户一次性存取大额存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但同步安排专项培训,要求柜台人员在为用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支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超过 5 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等值逾 1 万美元时,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包括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等。
在陈娟看来,《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使更多金融业务纳入反洗钱尽职调查范畴。
上述城商行华东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反洗钱监管向精细化转型:一方面,将 “客户身份识别” 升级为 “客户尽职调查”,明确尽职调查的情形、方法和要求,强调持续尽职调查机制;另一方面,提升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强化经营主体及行为的真实性、规范性管理,更全面地实现反洗钱穿透式监管。
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
记者多方了解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标志着中国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与国际标准的深度接轨。
2019 年 4 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完成对我国的第四轮互评估,并发布《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一方面肯定中国近年在反洗钱工作中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具备构建良好反洗钱体系的基础;另一方面指出需改进的方面,包括 “相比中国金融行业资产规模,反洗钱处罚力度有待增强”“受益所有权信息透明度不足,缺乏有效的受益所有权信息登记机制”“需健全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加大监管力度,提升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合规及风险管理水平” 等。
多位反洗钱专家学者建议,相关部门应主动对标国际标准,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反洗钱工作效能,为迎接 FATF 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做好充分准备。特别是中国金融机构,需与 FATF 定期更新的 “高风险国家地区”“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 名单全面同步,不断增强与相关国家地区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合作时的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
上述城商行华东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负责人透露,随着新《反洗钱法》的实施,今年以来,银行内部多次组织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与高风险国家地区、应加强监控的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合作时的审核规范,以及新型洗钱行为的及时识别与反洗钱风控措施的快速落地等。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针对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应对措施,此后我们与高风险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展代理行合作时将更为审慎,会重新评估这些地区已合作代理行的反洗钱工作水准与合规操作能力,必要时将终止代理行合作关系。” 该负责人表示。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已着手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更全面的可疑交易识别体系。一旦发现用户存在批量或分批设立账户、出借或买卖账户(且这些账户资金流向涉及洗钱标签账户)等情况,银行将立即采取拒绝开户、延长审查期限等管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FATF 互评估是 FATF 组织成员间相互评估各成员对国际反洗钱标准的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对被评估国家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治理具有重要影响,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稳定与反洗钱合规操作水平的关键指标。2019 年 4 月,中国顺利通过 FATF 第四轮互评估,今年底将接受第五轮 “互评估”。
多位反洗钱业界专家表示,中国应把握 FATF 新一轮评估契机,持续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反洗钱工作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使中国反洗钱监管全面迈入 “风险为本” 的精细化管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