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作为人类社会中不可回避的存在,始终折射着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价值取向与认知边界。当前社会对残疾群体的态度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呈现出包容鼓励、恐惧厌恶、忽略无视三大核心取向,这些态度交织叠加,既彰显着文明进步的痕迹,也暴露了深层的结构性偏见与认知局限。
包容鼓励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阶的重要表征,既体现在制度层面的兜底保障,也彰显于个体层面的尊重赋能。在政策引导下,无障碍设施从城市主干道延伸至社区角落,教育领域为残疾学生提供免考缓考、学费减免等个性化支持,就业市场专门开发残疾人特岗,这些举措为残疾群体融入社会搭建了基础框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将这种包容升华为制度共识——尊重残疾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以耐心帮扶激发其自尊自信,而非单纯的怜悯施舍。

这种包容的正向价值,在优秀残疾个体身上得到了充分印证。2021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聋人女孩江梦南,凭借不懈努力突破生理局限,用行动诠释了残疾群体的内在潜力与生命韧性。当残疾个体摆脱“被照顾者”的标签,以积极姿态参与社会、创造价值时,社会便会给予真诚的喝彩与认可,这种互动推动着残疾群体走向“社会正常化”,打破“残疾即弱势”的刻板印象。而对于重度、极重度残疾人,国家与政府通过行政资源调配、福利政策倾斜提供基本保障,守住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底线,这既是制度的温度,也是社会包容兜底的核心责任。
但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包容态度背后,潜藏着一种畸形的社会期待:残疾群体必须时刻保持积极乐观、热爱生活的姿态,怨天尤人、一蹶不振则会被贴上“消极”标签,难以获得足够包容。与其他可主动认同的亚文化不同,残疾群体几乎无法“以残疾为荣”,要求每一位残疾人都“笑对苦难”,本质上是将医学与心理学的治疗目标,异化为对个体情绪的道德绑架。对于那些心理状态尚未调整到位的残疾个体,社会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与共情,这种隐性的苛责,实则消解了包容的本质意义。
与包容相对的,是源于陌生与误解的恐惧厌恶心理,这种态度在残疾特征直观可辨时尤为突出。自幼患小儿麻痹症的小c,因需拄拐行动、手指不受控弯曲,在药店工作时屡屡遭遇顾客的异样目光,甚至被质疑专业能力,迫使他反复调整服务姿态以避免“吓到客人”。类似的场景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当遇到肢体或表情控制异常的脑瘫患者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恐惧回避,即便对方并未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这种恐惧的根源,既源于传统社会将残疾与“上天惩戒”“超自然邪恶”绑定的荒诞认知,也受西方工业社会“个体—医疗模式”的影响——在这种模式下,残疾被定义为个体的病态与悲剧,而非社会环境适配不足的结果。加之对残疾状况的认知匮乏,以及重度残疾人带来的照护压力,使得部分群体在包容性不足的环境中,对残疾群体产生天然的排斥心理。
相较于显性的恐惧厌恶,忽略无视的态度更具隐蔽性,却对残疾群体的社会融入造成了深层阻碍。这种态度弥漫在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以“非恶意”的姿态将残疾群体边缘化。左耳失聪、右耳高频听力缺失的二狗,虽能维持基本工作交流,却在多人聚餐、公司会议等嘈杂场景中陷入“听觉孤岛”——混乱的声音让他如同被厚布遮蔽了世界,无法参与讨论,久而久之被同事逐渐疏远。正如二狗自身所认知的,这并非刻意排挤,而是健全群体在不知如何妥善相处时的本能选择:没人愿意反复重复话语,便索性默认他“听不见”,这种被动的忽略,最终形成了客观上的孤立。
这种无视的背后,是社会认知的错位与相处逻辑的缺失。尽管国家政策倡导包容帮扶,但多数健全人缺乏与残疾群体深度接触的经历,仅将对残疾人的态度停留在“怜悯”层面。在这种认知下,残疾群体被悄然归为“异类”,健全人因担心伤害对方自尊、不知如何平等相处,往往选择回避深度互动,形成“想帮却不知如何帮,最终选择不帮”的恶性循环。而工业社会的劳动逻辑与现代医疗体系,进一步加剧了这种边缘化:劳动力市场以“创造经济价值”为核心筛选标准,残疾群体因劳动能力受损被淘汰,沦为被定义的“家庭与社会负担”;现代医学对残疾的精细诊断与分类,虽推动了医疗进步,却也让医疗系统掌握了“正常与不正常”的界定权,间接影响着残疾群体的社会福利与生存境遇。
事实上,残疾群体真正渴求的,从来不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是平等尊重的对待。当前社会对残疾的认知,仍深陷“个体缺陷论”的误区,却忽视了社会结构与环境适配对残疾群体的影响——现有劳动制度的排斥性、无障碍空间的不完善,本质上是社会环境的“残疾”,而非个体的全然弱势。社会结构的偏见建构了“残疾”这一概念,将部分群体人为推向边缘,而这种边缘化带来的伤害是持久的:从幼年时遭受同龄人的嘲笑欺凌,到成年后在就业市场屡屡碰壁,残疾身份带来的负面体验,贯穿个体成长的全过程。
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双重发力:一方面,社会必须打破结构性偏见,超越“怜悯式包容”,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无障碍环境——这种无障碍不仅是物理空间的适配,更包括社会认知的革新、劳动制度的优化与相处逻辑的重构,让残疾群体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维度;另一方面,残疾群体自身也需在接纳自我的基础上,主动突破标签束缚,以多元方式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形成正向互动。唯有当社会不再以“残疾”定义个体,而是以“人”的本质对待每一个生命,当无障碍成为社会常态而非特殊福利,残疾群体才能真正摆脱边缘化困境,实现与社会的深度融合,这正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命题与终极追求。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作者:陈子垚(中南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