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迎调整:打工人换工作终于能 “松口气”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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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下称《指引》)。这一文件的出台,并非凭空而生,而是直指当前竞业限制制度实施中的痛点 ——
9 月 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下称《指引》)。这一文件的出台,并非凭空而生,而是直指当前竞业限制制度实施中的痛点 —— 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初衷之外,部分企业滥用制度的行为愈发突出,游戏行业便是其中竞争激烈、矛盾集中的典型领域。


游戏圈竞业 “暗战”:从基层捆绑到千万索赔的行业困局

提及游戏行业的竞业纠纷,早已不是高管层面的个例,而是逐渐渗透至基层岗位的普遍困境。多家行业媒体报道显示,游戏公司与员工之间围绕竞业的 “明争暗斗” 花样百出,不少操作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 “潜规则”:
  • 基层岗位被迫签约成常态:并非只有核心技术岗或管理层才需面对竞业协议,许多游戏公司的基层策划、运营人员,在入职或离职时,都会被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即便其工作内容中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机会极少。
  • “补偿套路” 暗藏诉讼陷阱:部分企业故意拖延甚至扣发竞业经济补偿,待发现员工存在违反竞业的行为后,才赶在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将拖欠的补偿一次性打入员工账户,随即以此为依据启动诉讼,向员工追偿高额违约金,这种 “先欠后补再追责” 的操作,已成部分公司的 “基本操作”。
  • “送礼侦查” 窥探离职动态:更有企业采取隐蔽手段调查离职员工去向,比如以送礼物、花束的名义,将包裹寄往竞争对手公司前台,再通过快递收件信息判断离职的核心制作人是否已入职竞对,用看似温情的方式完成 “竞业监控”。
而从公开的诉讼案例来看,游戏行业竞业纠纷的索赔金额更是触目惊心。前沐瞳法定代表人徐振华需向腾讯支付 1940 万元违约金,创下行业已知最高纪录;网易、字节跳动、米哈游等头部企业,也多次出现向前员工追偿数百万元违约金的案例,甚至有企业直接向法院提出 “十倍年薪” 的追偿诉求,高额赔偿让不少游戏打工人背负沉重压力。


《指引》四大核心亮点:划定竞业边界,破解行业痛点

此次人社部发布的《指引》,针对此前竞业限制实施中的模糊地带与乱象,从人员范围、补偿标准、违约金范畴、协议解除条件四大关键维度,给出了更明确的规范,为游戏行业乃至全行业的竞业纠纷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1. 明确 “竞业人员” 范围,杜绝 “全员竞业”

《劳动合同法》仅笼统规定竞业限制适用于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的界定一直是争议焦点。《指引》此次明确指出:“劳动者仅掌握行业通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中接触到的仅为企业一般经营信息,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这一规定直接遏制了部分游戏公司 “一刀切” 要求基层员工签竞业协议的做法,从源头限制了竞业范围的无限扩大。

2. 设定竞业补偿 “底线”,告别 “数百元补偿时代”

此前,竞业补偿金标准完全依赖企业与员工协商,实务中不乏企业每月仅发放数百元补偿的情况,与员工需履行的竞业义务严重不对等。《指引》第十三条首次明确补偿下限:
  • 月经济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 若竞业限制期限超过 1 年(《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不超过 2 年),月补偿标准不宜低于平均工资的 50%。
    这一规定让游戏打工人的竞业补偿有了明确 “安全线”,避免了 “低价捆绑竞业” 的不公平现象。

3. 限定违约金上限,避免 “天价赔偿”

针对部分企业索要 “十倍年薪” 等不合理违约金的情况,《指引》第十四条划定了违约金的合理范畴: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一般不宜超过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的 5 倍。
按此标准计算,不同竞业期限下的违约金上限清晰可见:
  • 若竞业期 1 年、补偿按 30% 月均工资计算,违约金上限为 1.5 倍年收入;
  • 若竞业期 2 年、补偿按 50% 月均工资计算,违约金上限为 5 倍年收入。
    这一规定为游戏行业的违约金争议提供了量化参考,防止企业借竞业协议 “漫天要价”。

4. 简化协议解除流程,保障员工 “止损权”

此前,即便企业超过 3 个月未支付竞业补偿,员工也需通过正式书面通知、劳动仲裁等复杂流程才能解除竞业义务。《指引》第十七条简化了这一环节,明确两种情况下员工可直接不再履行竞业义务:
  • 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超过 1 个月,经员工提醒后仍未支付;
  • 企业超过 3 个月未支付补偿。
    这一调整让游戏打工人在面对企业 “欠薪竞业” 时,无需再陷入漫长的维权流程,可更快速地解除竞业束缚,重新规划职业路径。
此外,《指引》也对员工义务作出明确,比如企业可要求员工在竞业期内报告从业情况,员工需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体现了对企业与员工双方权益的平衡。


指引效力如何?行业呼吁背后的人才流动期待

需要注意的是,《指引》并非立法部门出台的正式法律法规,不具备司法强制力。但多位劳动法律师分析指出,在劳动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环节,人社部发布的部门文件通常会成为重要参考依据 —— 尤其是劳动仲裁环节由各地人社部门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因此《指引》在实务层面大概率会被采纳,对企业和员工的行为形成实质性约束。
事实上,游戏行业对规范竞业协议的呼声早已存在。心动创始人、CEO 黄一孟曾公开表示:“我们反对竞业协议,它本质上限制了人才流通,既有害行业发展,也损害员工的职业自由选择。” 莉莉丝联合创始人、上海市人大代表胡睿也在去年提出 “减少使用竞业限制,保障社会人才自由流动” 的倡议。
对长期受竞业困扰的游戏打工人而言,《指引》的出台或许不是终点,但无疑是一个重要起点 —— 它标志着行业竞业规则从 “模糊混乱” 向 “清晰透明” 的转变,也为构建更公平的人才流动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未来,随着《指引》在实务中逐步落地,游戏行业或能摆脱 “竞业捆绑” 的桎梏,让人才流动回归市场化本质,为行业创新注入更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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